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进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有关运动项目协会:
2017年8月,体育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体群字〔2017〕149号),公布了首批96个国家级运动休闲特色小镇(以下简称“特色小镇”)试点项目名单。一年来,试点项目的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调研发现,部分试点项目仍然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机制不完善、工作进度不理想、主导产业特色不突出、功能定位不明确、产业规划不清晰及难落地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健康、规范、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策措施落实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促进特色小镇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有效推进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严防政府债务风险、严控房地产化倾向、严格节约集约用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要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依法依规使用体育总局给予特色小镇试点项目的资助经费,严格资金使用方向,专项用于建设完善公共体育设施,不得将资金直接拨付企业,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完善协调推进机制
各省市体育局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持续强化对试点项目规划建设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定期调研、协调推进、督促落实。要积极推动特色小镇所在地政府建立小镇工作领导小组,鼓励引入投资主体,督促制定工作计划和时间进度表。要加强与省发改、财政、国土、住建、交通、商务、文化旅游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本省发展特色小镇的相关政策,在多规合一、搭建平台、设施配套、政策制定等方面提供支持。要按照《通知》精神,积极配合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组织收集特色小镇信息,推荐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运动休闲特色小镇。
三、打造体育产业链条
体育总局有关直属单位、有关运动项目协会及各地体育部门要增强改革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开放体育资源,支持试点项目举办各级各类体育赛事,增加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小镇内容,不断为小镇发展创造新的驱动力。
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小镇试点项目建设主体要制定与当地自然资源、人文传统、体育氛围相结合的产业规划,合理选定一个或几个核心运动项目,明确主导特色产业,凸显特色、错位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
坚持产业建镇。以打造完整体育产业链条为目标,聚集体育产业高端要素,培育体育产业集群,将体育的价值充分渗透到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各个领域。
坚持融合发展。突出“体育+”,持续培育“体育+旅游”、“体育+文化”、“体育+康养”、“体育+教育培训”等领域,在融合中引领、在创新中升级,形成以体育为核心内容,以吃住行、游购娱、运健学为综合服务的产业聚集区。
四、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运营。要以企业为特色小镇建设的主力军,引导企业有效投资,带动投资升级与消费升级。尚未确定投资主体的小镇试点项目要尽快引入优质企业,制定详细的产业规划和投资建设方案,加快特色小镇的建设工作。要坚持市场化运作,鼓励由专业团队运营和管理特色小镇,逐步建立盈利并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五、建立典型引路机制
按照《通知》明确的典型特色小镇条件,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特色小镇的规划建设工作。不同地区、不同特色小镇之间要加强交流学习,注意总结推荐一批成熟样板。体育总局将以有效方式在全国范围进行推广,引领带动全国试点项目对标典型、加快发展。
六、加强动态监测管理
各地体育主管部门要以“科学规划、突出特色、丰富内容”为导向,每季度对试点项目的规划建设工作进行实地督导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协调推进解决。体育总局将按照《通知》要求,持续开展评估督导和优胜劣汰。
目前,体育总局已根据督导调研情况和各省市体育局报送材料,初步汇总形成各省市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试点项目评估资料一览表(附后)。请各省市再次核实评估资料一览表,根据截至2018年10月底的实际工作进展、对照《国家级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工作进展情况表》(附后)内容,于11月23日前将相关补充材料和更新后的工作情况进展表(如有更新)报送至体育总局经济司。逾期不报送的,将视同无补充、无更新。体育总局将根据补充材料和工作进展情况表,明确整改项目名单,限期整改,不具备条件的将取消试点资格。
联 系 人:杨媛,杨春雷,王小朋
联系电话:(010)87666622—8205,87182014,87182021
传 真:(010)87661717
邮 箱:yangyuan198511@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省(区、市)国家级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试点项目评估资料一览表(略)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