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年度报告的通知

信息来源: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2-02-25    【字体: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现将本县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凡2021年12月31日(含)前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均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报送2021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报送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三、报送方式
网页登录: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网址:https://scjgj.shanxi.gov.cn/或搜索“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报送指南(各类市场主体适用):登陆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址:https://scjgj.shanxi.gov.cn/ 点击左下角第一个图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山西123)”,进入“ 企业信息填报”一栏内进行年报公示,填报步骤及方法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在首次企业公示信息填报之前,请先进行企业联络员注册,若注册信息发生变化须进行企业联络员变更。
    四、其他事项
市场主体未报送2020年及以前年度的报告的,应对未报年度的报告进行补报,并及时到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信用修复。
    五、法律责任
各类市场主体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或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市场主体,将受到相应的信用约束惩戒。如在政府采购、银行贷款授信、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政策奖励、授予荣誉称号、资质审核等工作中,失信市场主体会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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