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参保不足一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纳入常住地保障。截至目前,已为55名不符合衔接条件或参保不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审核通过临时生活补助。
今年以来,我市阶段性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对符合衔接条件、与城镇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失业农民工,按参保地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对2020年5月至12月不符合衔接条件、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目前审核通过临时生活补助55人。
围绕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目标,我市通过向企业发放稳岗补贴,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岗位的社会责任。通过向企业发放应急稳岗补贴,有效缓解企业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今年1至10月份,累计发放稳岗返还27241.91万元,惠及6968户企业61.7万人。据了解,我市农民工实行与城镇工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后,农民工失业后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有了极大提升,从原先只享受失业保险金到现在可以享受代缴医疗保险、创业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取暖补贴、丧葬补贴和抚恤金等,促进了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